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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这3类电动车禁止上路,4类行为严查,最高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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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越是临近年底,全国电动车的整治强度就越高。尤其是随着电动车新国标的执行,各地交管部门更是全面提升了各类型的电动车整治强度,从两轮电动车、摩托车,到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使用都面临着严查严管。

12月,全国多地电动车新政将再次执行,交管部门也明确了整治内容和相关处罚,3类电动车禁止上路,4类行为严罚,车主个人最高罚款5000元,一起来看一看吧。

新疆库车

近日,新疆库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了《库车市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2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超标电动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交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的国道、县乡农村道路、城乡结合部、重点人流密集场所严查电动车三无(无牌、无证、无保险)等突出问题,包括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飙车炸街、无牌无证、涉牌涉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非法改装、报废车辆上路以及未按规定购买保险等重点违法行为。

山东枣庄

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传来明确消息,截止12月底前在全区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交管部门将在辖区重点区域开展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严查严管电动车无牌上路、改装加装、不戴头盔、逆行、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违法载人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明确不戴头盔处20-50元罚款。

四川布拖

近日,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公安、市监、交通运输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集中整治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明确12月31日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关于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的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交管部门将严查相关车辆的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不戴头盔、加装遮阳棚、无牌上路、酒驾醉驾、逆向行驶、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12月,电动车、摩托车、三轮、四轮车用户上路,需特别注意,3类电动车禁止上路,4类行为严查严罚,车主注意。

3类电动车禁止上路:

1、过渡期结束的非标电动车

12月将有不少地方设置的过渡期陆续结束,过渡期结束后的非标电动车禁止继续上路。

2、假牌套牌电动车

使用伪造、变造或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行为属于严重交通违法。新规实施后,交警部门将通过科技手段加大识别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依法扣留车辆,处2000元到5000元的高额罚款,并追究使用者法律责任

3、报废车辆

各地交管明确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车辆禁止上路行驶,违者将面临处罚,车辆也会被强制报废。

4类行为严查严罚:

1、无牌无证

所有类型的电动车上路必须悬挂正式牌照,当地处于临时过渡期管理需临时号牌或备案标识。同时,电摩、三轮和四轮被明确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不仅需要办理车辆登记,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2、非法改装

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车辆禁止上路。常见的改装包括解除速度限制、增加电池容量、改动车辆结构等,交管部门对改装车辆的查处采取“零容忍”态度,不仅处以罚款,还将强制拆除改装部件,恢复车辆原状。

3、非法营运

电动摩托车、三轮车和四轮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现象在城乡地区普遍存在。全国交管部门都明确禁止电动车非法营运行为,并持续开展常态化执法行动,严查严管严罚。

4、酒驾醉驾

许多车主会认为酒驾规定只适用于传统汽车。事实上,新规明确所有上路行驶的电动车辆,包括两轮、三轮和四轮车,均纳入酒驾查处范围。交管部门也在加大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12月临近年底,全国各地交管部门的电动车整治强度将出现全面提升,建议广大车主详细了解地方规范和政策,避免查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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