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禁3罚”,车主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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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20: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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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即将结束,但针对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的管控丝毫没有放松的架势。从12月1日起,全国多地发布相关新规,电动车在上路时需要满足“2禁3罚”新要求,包括禁止2类违规车辆,同时3种违规行为也将会受到罚款处罚,并且处罚标准明确,各位车主一起来了解一下。
12月起,禁止上路的2类车辆
1、禁止过渡期结束车辆上路
全国多地非标车临时过渡期集中在2025年结束。过渡期结束后,交警将对违规上路的非标车采取强制查扣并报废处理,车主还可能面临罚款。
例如根据此前云南省文山市公安局、文山市工信商务局、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延长纳入编号管理电动三、四轮车使用过渡期的通告》,对于纳入编号登记管理的电动三、四轮车所有人采取置换、报废等方式更新淘汰违规车辆的合理时间,结合实际延长使用过渡期2个月,延长后过渡期截止2025年11月30日。
同时,通告中明确,自2025年12月1日起,文山市纳入管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编号牌予以取缔,全面停止使用。对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违法行为,扣留车辆并依法予以处理。
2、禁止无资质的电动车上路
根据国家规定,对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销售过渡期截止到今年11月30日。12月1日起,将全面禁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车成为市场主流。并且对于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或无法提供3C认证、产品合格证的组装车属于“三无产品”,这类车辆无安全保障,上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交警明确禁止“三无产品”上路行驶,同时交警也将重点查处此类车辆,一旦发现将禁止上路,并会对车主进行罚款并扣车处理!
例如内蒙古包头市开展电动车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下到乡镇电动车销售门店,重点围绕“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宣传合规”三大核心环节开展排查,严厉打击销售“三无”产品、过期电池、劣质充电器等行为。
12月起,上路必罚的3种行为
1、必查上路不戴头盔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头盔,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伤亡风险,对保护生命安全至关重要。而正确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可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比如,在发生事故时安全头盔的外壳可以扩散一部分冲击力,同时可吸收撞击力,减轻对头骨和脑组织的伤害。或是在摔倒时,头盔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头部、面部免受路面擦伤。
近日,山东潍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一直持续至今年12月底。此次行动旨在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低等一系列电动车违规现象。
2、必查非法加装改装
常见的改装行为包括了解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电机或电池等行为。除此之外,随着冬季气温不断降低,不少车主选择违规加装遮雨棚或者挡风被,这种行为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车主操作,容易引起事故的发生。
不难发现,非法加装改装的行为基本已经在各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固定,同时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会对提供非法改装服务的商家处以更加严格的处罚,望广大车主和商家注意,一旦发现将罚款并要求恢复原状。
3、必查违规载人
电动车有严格的载人标准,电动自行车仅限载1名12岁以下儿童;电动轻便摩托车禁止载人;货运三轮车后车厢严禁载人,另外休闲三轮车以及低速四轮车严格按照荷载人数载人,切勿超载。违规载人将面临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能扣车。
总结:根据上述多地整治行动,相信各位车主已经明确,哪些车型是禁止上路行驶的,哪些违法行为是上路被查的。所以只有当大家合规驾驶电动车上路,才能共同维护出稳定的交通秩序。对此,各位车主有何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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